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含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印章专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审查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补正及函询等工作。

附件: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样章)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