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面公开公示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长治市财政局《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长财农[2024]77号),安排省级资金2018万元,其中上党区734万元,潞城区510万元,屯留区7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96号

监督电话:12317或0355-3033825

电子邮箱:czsnwcwk@163.com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金额 其中: 备注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脱贫人口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就业
稳岗补助
上党区 734 120

78
潞城区 510


47
屯留区 774 180

60
长子县 859 300

72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壶关县 5107
597
830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平顺县 4412
472 567 626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黎城县 1235 210 167
92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武乡县 4287 60 458 565 488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襄垣县 584 180

30 体制管理型直管县
沁  县 2099 150 236 199 253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沁源县 835 150

106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合计 21436 1350 1930 1331 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