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6〕69号)、《长治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长政发〔201〕20号)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保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已开展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建立长治市2018年度污染地块名录。
请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做好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防止未经治理或治理修复不合格的污染地块进入再开发用地程序或开工建设,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要做好风险管控。
附件:长治市2018年度污染地块名录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长治市2018年度污染地块名录
序号 |
地块名称 |
所在区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进展情况 |
1 |
上党区刘家山硫磺矿地块 |
上党区 |
41.02万 |
正在制定修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