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苗庄镇东五马村、西五马村:
按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直机关干部驻村帮扶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长财农﹝2019﹞31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和市级第四批扶贫专项资金及追加市直机关干部驻村帮扶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长财农﹝2019﹞61号)和长治市扶贫开发中心的要求,根据你村上报扶贫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备案及请示,为充分发挥我局下拨的扶贫资金作用,结合各村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同意:
1. 平顺县苗庄镇东五马村扶贫项目资金6.4万元,用于村级部分道路路灯更换和自来水保温;
2. 平顺县苗庄镇西五马村扶贫项目资金8.6万元,用于硬化后沟乡道路和进村右侧巷道(长约250m)。
各相关村要严格执行《长治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农﹝2017﹞72号);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坚决杜绝因项目实施进度慢造成资金闲置;严格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做到手续规范和齐全,无违纪违规现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村支两委要全方位对项目严格监管,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