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平顺县天脊山旅游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11月3日组织平顺县环保局对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平顺县天脊山旅游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以下简称《调查表》)及平顺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平环函[2016]45号),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天脊山旅游公路位于平顺县东寺头乡,工程起点位于天池岭,原乡道天羊线与县道石古线交叉处,经二岭上、门楼岭、沟口,到达终点羊老岩村天脊山景区停车场门口,与景区内道路相接。实际建设路线全长8.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2011年8月山西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0月28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332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9月完工。该项目实际总投资41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6万元,占总投资0.99%。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调查表》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请平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