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 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11月3日在武乡主持召开了“山西潞安温庒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武乡县环境保护局、项目管理单位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建设单位山西潞安温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应邀参会的环保专家。根据《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 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意见(长环察验函[2016]56号)及武乡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武环验[2016]15号),经研究,现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乡蟠龙镇温庄村西南。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49号文《关于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同意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武乡县聚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武乡县蟠龙镇蟠龙村煤矿和武乡县蟠龙镇温庄村煤矿兼并重组为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企业为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4月,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2011年5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761号文进行批复;2011年9月,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1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416号文予以批复。2011年10月,山西省煤炭基本建设局以晋煤办基发[2011]1454号批准本矿开工建设,2016年5月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96812.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9.40万元,占总投资的2.20%。
工程变更:
1、锅炉变更。锅炉台数由4台变为3台,总吨位为18吨,与环评要求吨位一致。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副井工业场地要求建设一座1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实际建设1座2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SBR+消毒处理工艺。
3、废水排放去向。要求矿井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剩余外排入纳污河流—蟠洪河,现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剩余的矿井水通过管道排入武乡县蟠龙污水集中处理厂。
4、初期雨水收集池。要求副井工业场地建容积2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实际由于在副井工业场地无储煤生产设施故未建初期雨水收集池。
5、取土场。环评要求建黄泥灌浆取土场。实际黄泥灌浆所需黄土全部外购,与蟠龙镇河不凌村村委会签订了购土协议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办[2015]52号文件,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环保设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实施。《调查报告》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工程建设过程进行了环境监理;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均为满意。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锅炉烟气提标改造工作;完善脱硫除尘设施加灰加碱自动控制系统、石灰暂存设施、初期雨水收集系统与后期雨水切换调控系统。
四、请武乡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