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壶关城际连接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9月20日组织壶关县环保局、相关专家对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壶关城际连接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及壶关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壶环函[2016]77号),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壶关城际连接线起点位于壶关县南园村北,长壶一级公路与壶关县西城路平交口,终点接长安高速公路长治东连接线。线路全长4.078公里,按照城市快速路等级设计,路幅宽50米,路基平均宽度51米,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排水照明工程及征地拆迁工程等。2011年6月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8月17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1785号文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实际总投资2503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7.07万元,占总投资的2.78%。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调查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请壶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