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寿阳煤层气加气母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受山西省环保厅委托,我局于2016年12月9日组织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沿线各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及相关专家,对项目环保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寿阳煤层气加气母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太原市环保局、晋中市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和顺-长治、和顺-寿阳-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寿阳煤层气加气母站工程管线途经太原市(小店区)、晋中市(榆次区、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和长治市(武乡县、襄垣县、屯留县、潞城市、黎城县、长治县、长治市郊区)3市的13个县(市、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条主干线和2条支线,管道全长约422.2k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量4.95×108m3/a,共设12个站场(其中主干线设10座,支线2座),一个加气母站(规模2×3万m3/d),一个调控中心以及相关自控和通信等配套系统,全线共设14个阀室。其中,长治市境内主要涉及管线长度185.43km,武乡站、襄垣站、屯留站、高头寺站、长治站、潞城站、黎城站7个站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2010年12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2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03号文对其进行批复。工程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建成。项目实际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21.88万元,占总投资的3.4%。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调查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各主要污染物达到了环评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100%被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联合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二)工程各场站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尽快完成危废暂存库的建设,并做好防渗措施。
四、请沿线各县(市、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