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组织对山西省平顺县青春硅业有限公司、山西省沁源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2座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21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函〔2016〕430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2个方案及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对公示项目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朱全锁 0355-2033893

  地址: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03室

  邮箱:sxsczskg@163.com

  附件:1.《山西省平顺县青春硅业有限公司石英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2.《山西省沁源县鑫达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