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太东派出所破获系列租车抵押诈骗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孔某,追回涉案奥迪A6L等品牌轿车3辆。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犯罪嫌疑人孔某从汽车租赁公司租用奔驰S300轿车转租他人牟利,因承租人涉案被拘导致资金链断裂。为填补债务漏洞 ,孔某铤而走险,开始谋划“租车变现”。2024年8月,孔某到市某商贸公司以每日500元的价格租赁一辆奥迪A6L轿车,伪造该车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后,冒充车主身份抵押借款6万元,用于偿还欠款和个人挥霍。

第一次抵押借款的异常顺利刺激了孔某继续行骗的有恃无恐,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故技重施,先后到不同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2辆豪车,伪造车辆手续进行质押,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车辆租金及日常消费等,三次借款累积18万元。

接到汽车租赁公司报警后,民警溯源追踪,通过核对车辆抵押协议、车辆证件信息,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孔某,但嫌疑人因信用破产,欠了大量外债已经潜逃,于是民警依法对孔某进行上网追逃,并于今年2月20日将嫌疑人孔某抓获。

目前,涉案车辆已全部追回,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示

汽车租赁是逐渐成熟的一种汽车使用模式,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便利,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将租来的车辆抵押套现或者变卖,企图“空手套白狼”,衍生出上述骗局,不仅侵害了租赁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制约了汽车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汽车租赁公司应加强审核:

在办理车辆租赁业务时,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审核承租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信用及用车目的,必要时应该要求提供财产证明情况及担保等,降低租车风险。

交易参与者应提高警惕:

由于租车人不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对租赁车辆没有处分权,抵押租赁车辆是无效的。市民在二手车交易、抵押等经济活动中,应对抵押物认真核实,对于二手车辆一定要详细查验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最大程度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