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审批  

二、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长治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审批机构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申请条件 

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要求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文件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3

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4

项目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5

选址意见书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6

用地预审意见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7

节能审查意见

原件

1

纸质及电子版

徐办理节能审查的网上申请提交PDF格式

(二)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shanxitzxm.gov.cn)进行填报,审批材料(包括电子版)同时报送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特殊情况受理

委托评估,实地核查,技术审查,验收组评审,征求意见,专家评审。

七、办理流程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做进一步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八、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项目可行性报告3个工作日。

九、其他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兴南路70号。 

办公电话:0355-303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