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医保发〔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pdf
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医保发〔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5005523号网站标识码:1404000004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