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待遇核定
一、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
(一)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申请本地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申请异地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申办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窗口负责慢特病的受理及初审;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负责对已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人员慢特病的受理及初审。
3.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条件的,发放《长治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4.填写《长治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基本信息由个人填写,病种名称及简要病历等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填写。
5.将已填写的《长治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病史资料交至定点医疗机构受理窗口,异地安置备案人员交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窗口。
6.门诊慢特病一类病种由医疗机构医保科录入信息并签章,录入后即可开始享受待遇;二类病种等待鉴定通过后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重性精神疾病可放宽至一级专科医疗机构)。
无住院病史以及在院期间的参保人可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12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4.已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还需提供《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门诊慢特病一类病种当月即可开始享受待遇,二类病种鉴定通过后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六)进度查询
医院医保窗口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查询;参保地经办机构电话查询。
二、门诊特药待遇申请
(一)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本统筹区内具有资质的医院直接办结。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具有资质的医院医保科提出申请。
2.门诊特药定点医院医保科受理。
3.责任医师审定相关病种并填写《长治市门诊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医院领取)。
4.医院医保科及时复核并完成管理系统录入。
5.医院医保科发放凭证。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辅助检查(病理诊断、影像报告、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
3.《门诊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医院医保窗口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查询。
温馨提示:
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有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治市中医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爱尔眼科医院、北大医疗潞安医院。
三、门诊慢特病恶性肿瘤中药饮片和医院中药制剂使用申请
(一)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定点医院直接办结。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向定点医院医保科提出申请。
2.定点医院医保科受理。
3.责任医师审定并填写《长治市门诊慢特病恶性肿瘤中药饮片和医院中药制剂使用申请表》。
4.医院医保科审核、签字、盖章。
5.医院医保科完成备案。
(四)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长治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进度查询
医院医保窗口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