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行业协会和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食品安全经营行为,整治外卖食品安全和卫生不达标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

要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按照代理协议内容履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登记、公示和管理。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并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应当在其页面公示门店照片、菜品名称、餐食分量、主要原料名称和价格,并对真实性负责。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鼓励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三、外卖送餐人员

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核对配送食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鼓励对外卖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四、行业协会

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从业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五、广大消费者

要选择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查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关键信息。关注菜品详情、食品包装和网友评价等内容。慎重对待促销活动,避免过度追求低价而忽视食品安全。完成订单支付,妥善保存消费凭证。鼓励对外卖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