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报送年报数据质量需精准。当年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逾期未年报产生的后果

1、处以行政处罚1万元以下罚款: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3、连续三年未按时年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多部门实行信用联合惩戒。

三、年报流程

第一种方式:登录微信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网上服务”,点击“微信年报”,进行年报。

第二种方式:用浏览器搜索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218.26.1.108/index.jspx。

特别提示.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市场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