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能源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推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32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关于建立〈“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2〕99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推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能源领域的科技政策和落实《长治市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室字〔202322号)文件精神,在了解掌握本地和企业对技术装备需求和“长板”基础上,认真研究做好顶层谋划设计,加强指导引导,推动技术装备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加强协调协同,推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快速发展。贯彻推进落实的进展情况信息和典型案例、困难问题,应定期或及时送达市能源局。

附件:山西省能源局《关于推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3295号

长治市能源局

2023年12月20

2315  299  关于转发推动能源领域科技装备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