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5月23日,国务院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服务,努力推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具体内容和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结合2018年山西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情况,推进我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长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结合我市职业培训和就业工作实际,加快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治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从培训数量、培训质量、培训层次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力争培训后(不含企业在岗培训)就业率达到25%,新增技能劳动者10万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20条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目标任务。对培训数量和人才结构指标做出说明,可操作也可检验。 

  第二部分明确“培训谁”“谁培训”。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作为培训重点。突出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发掘社会培训资源优势,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扩大培训规模。 

  第三部分明确“怎么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实名制系统、培训内容、培训标准、培训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四部分明确“政府行为”。明确政府工作责任,强调协同推进工作。按照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县(区)实施的工作格局。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