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律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文件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期待,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五大部分内容,梳理了13项任务。一是主动公开。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财政预决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信息、“放管服效”改革等七类重点领域信息和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解读回应。包括做好政策解读和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三是政务服务。包括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四是平台建设。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五是制度建设。包括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三、亮点 

  (一)细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融合了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公开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作为“着力加强解读回应”的组成部分,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是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 

  (三)满足企业群众办事便捷需求。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内容一致、办事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四)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文件将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相结合,目标任务突出,主要内容清楚,责任分工明确,有利于各项任务要求的贯彻落实。